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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投资搁浅莱州湾

1998-12-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997年12月31日,山东省滨州地区长春联运公司与该省莱州市过西镇政府达成共同开发莱州浅滩的意向并签订了正式合同。

海上采沙项目在省地矿厅办理了勘查登记,国家海洋局也对此进行了采沙动力可行性分析、青岛海洋大学与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也对莱州浅滩拿出了环保评估报告。

专家评估报告一致认为:在莱州浅滩合理采沙,不仅不会影响海洋环境、水产养殖,而且还有利于清除港口淤积,疏通海上航道。

按合同要求,滨州地区长春联运公司总经理张长春投资1000余万元,从武汉购进两艘大型挖沙船。然而过西镇的态度却突然转变,“市里有话,此项目暂不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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